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所称公务员,是指依法履行公职、纳入国家行政编制、由国家财政负担薪资福利的员工,这部法律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,不能有十八种行为,其中包括了治安违法行为。除此之外,“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,根据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”。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,公务员因违法被行政拘留的,视情节或遭到相应处分,处分分为: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开除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第八十八条及《公务员辞退规定》第六条规定,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予以辞退:
(一)在年度考核中,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;
(二)不胜任现职工作,又不同意其他安排的;
(三)因所在机关调整、撤销、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,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;
(四)不履行公务员义务,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,经教育仍无转变,不合适继续在机关工作,又不适合给予开除处分的;
(五)旷工或者因公外出、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越15个工作日,或者1年内累计超越30个工作日的。
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,一般适用于紧急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,而警告、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状况。以前述规定来看,若一名公务员因违法被行政拘留显然是“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”的情形,假如满足“经教育仍无转变,不合适继续在机关工作,又不适合给予开除处分的”,根据规定是可以被辞退公务员的。实践中,涉及具体问题具体剖析。